一、案件情况2019年任某为了租钢管找到王某,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,该合同头部“租用单位(乙方)”处手写填写为“江苏某某有限公司”。合同约定:乙方因基建、维修在施工时间需要租用钢设备... 查看详情 >>
一、案件情况丁某某系新某某公司职工,岗位售后服务部工作,新某某公司也一直为丁某某缴纳社保。2019年新某某公司不再直接管理丁某某的工作安排、考勤及工资发放,由旧某某公司经理郑某某负... 查看详情 >>
一、案件情况2018年,任某找王某租钢管,并形成了一份财产租赁合同,该合同头部“租用单位(乙方)”处手写填写为“江苏某某有限公司”。合同约定:乙方因基建、维修在施工时间需要租用钢设... 查看详情 >>
上诉人张家港XX公司(以下简称XX公司)因与被上诉人苏州XX公司(以下简称XX公司)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不服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(2017)苏0582民初8752号民事判决,向本院... 查看详情 >>
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以澄检诉刑诉〔2019〕103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何XX犯交通肇事罪向本院提起公诉。本院受理后,经审查于2019年6月4日立案。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,适用普通程... 查看详情 >>